編織袋性能的判定規則
編織袋在制作完成后,都是要經過測試之后才可投入售賣。那么,什么樣的編織袋才算是合格了呢?其實我們在判定編織袋性能的時候,是有一定的規則的,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編織袋性能的判定規則。
1、編織袋樣本單位的質量判定:對編織袋的外觀和偏差進行檢驗,如果所有項目檢驗合格,則單位樣本就合格。
2、編織袋批量質量合格的判定:編織袋定制的外觀和偏差合格判定按照GB/T2828規定進行,以每百單位產品不合格品數表示批質量,一般檢查水平為I,合格質量水平(AQL)為6.5。
3、拉伸負荷試驗:如果有不合格項目,應重新在原批中加倍取樣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驗,若復驗結果全部合格,則判定該批為合格。
4、耐熱試驗:若耐熱試驗不合格,則該型式檢驗為不合格。
5、跌落試驗:若跌落試驗不合格,則該型式檢驗為不合格。
6、衛生性能:在編織袋生產的時候,我們對于編織袋生產環境衛生是很重視的,所以如果衛生性能指標檢驗不合格的話,我們就判定該檢驗為不合格。
對編織袋進行性能檢測,主要是為了保障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的質量,只有這樣,才能長久的獲得消費者的青睞。只要通過正規廠家進行購買,相信質量都是符合要求的。